市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增进民生福祉

  市检察院保护公民个人信息行政公益诉讼案,获评全国检察公益诉讼优秀案件;首创“检察建议+调研报告”助推诉源治理,得到党委政府充分肯定……近年来,市检察院立足自身职能依法能动履职,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以办案为抓手推动保障民生民利。市检察院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在监督履职中落实检察责任,在公益保护中诠释为民本色,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为民办实事,破解老大难”等专项活动,在全省率先开展了饮用水安全、个人信息保护、违规诊疗、残疾人就业等特色监督,办理案件1400余件。注重典型案例示范,市检察院制定了《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培育提升工作方案》,引导基层院强化质效优先意识。信丰县检察院、全南县检察院分别办理的耕地保护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高标准农田保护典型案例,带动全市办理相关案件235件。

  在抓好案件办理的基础上,市检察院紧扣地方治理重点趋势性预判,深刻剖析社会治理漏洞、短板、深层次问题,首创“检察建议+调研报告”助推诉源治理。运用该模式,先后向党委政府等呈送调研报告52份,得到党委政府充分肯定,助推20多个行业、领域开展系统治理,得到最高检和省检察院领导充分肯定。信丰县检察院针对煤矸石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撰写调研报告,持续一年多跟踪落实情况,推动全县28家采矿企业先后投入6000余万元,修复矿山6400余亩。

  市检察院还立足赣南独特地域优势,深耕守护红色、绿色、古色、金色、橙色,打造“五彩”公益保护特色治理品牌。建立“检察办案+立法建议”工作机制,以办理瓶装燃气安全监督案件助力破解“九龙治气”堵点,促推《赣州市燃气管理条例》立法。结合开展专项整治,提出立法建议写入新修订的《江西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推行“检察监督+舆论监督”工作模式,推行“党报党刊+电视+网络+视频”联动参与和同步报道公益诉讼办案,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记者刘珊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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